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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这两份文件给事业单位招聘乱象带上“紧箍咒”

2017-11-13 劳动午报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两份重要文件,分别对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应该这样做!

为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人社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工作,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贯彻执行。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


《通知》指出,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参照当地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或确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通知》强调,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实施网上报名的,可在资格复审阶段查看原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通知》还强调,招聘岗位条件一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招聘公告核准备案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经同意确需更改的,要提前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追责,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搞“萝卜招聘”主管人员要受处分!

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若在公开招聘中出现“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违规?

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都适用该规定。

这些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包括:

①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

②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③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

④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⑤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

⑥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

⑦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⑧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枪手”被抓终生与事业单位无缘 

针对违纪违规行为《规定》明确了具体处理办法: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其中,对找“枪手”或者当“枪手”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长期记录。据了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这就意味着,找人当“枪手”或者自己当“枪手”一旦被抓将终生与事业单位无缘。


找人顶替体检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招聘单位违纪违规 对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或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

而对于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或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明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此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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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人社部网站、央视新闻、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马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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